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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府谷清水川煤电一体化电厂三期 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来源:能源局 作者:陕西省能源局电力处 点击量:3,456 时间:2020-06-04 16:00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府谷清水川煤电一体化电厂三期

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陕发改能电力[2020]264号



府谷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陕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上报陕西府谷清水川煤电一体化电厂三期2×1000MW扩建工程核准的请示》(府发科发[2020]11号)、《关于陕西府谷清水川煤电一体化电厂三期(2×1000MW)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陕投集团办字[2020]10号)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促进陕北高端能源化工基地开发,保障湖北省用电负荷增长需求,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在更大范围内优化资源配置、促进能源流动经济发展、实现煤炭资源高效清洁转化,同意建设府谷清水川煤电一体化电厂三期扩建工程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为陕西清水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为榆林市府谷县黄甫镇沟门村。

三、本工程建设2台100万千瓦超超临界空冷燃煤发电机组。年耗水量约295万立方米,由府谷县应急引黄工程提供。年需燃煤约485万吨,由冯家塔煤矿提供,海则庙煤矿为补充煤源。所排灰渣全部综合利用,一、二期工程丁家沟灰场扩容作为事故周转灰场。

电厂以75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陕北换流站,送出工程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具体方案另行审定。

四、本工程动态总投资约70.4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14.1亿元,占总投资的20%,由陕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按照66%、34%的比例出资,其余部分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五、本项目同步安装高效除尘、脱硫、脱硝和在线烟气连续监测装置,达到煤电超低排放标准。

六、项目单位要优化工程设计,优先采用先进节能节水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节水管理,项目投产后供电煤耗、水耗等指标应控制在设计水平,实现废污水不外排。

七、在项目建设中,应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和规章规定,认真组织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详见附件)。

八、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为:《关于陕西府谷清水川煤电一体化电厂三期2×1000MW扩建工程用地预审的复函》(陕国土资预审[2017]83号),《关于陕西府谷清水川煤电一体化电厂三期2×1000MW扩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审核意见》(榆维稳办函[2018]2号)。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规定办理。

十、请项目单位根据本核准文件,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资源利用、安全评估、环评、能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一、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项目代码:2020-610822-44-02-002398

附件:府谷清水川煤电一体化电厂三期扩建工程项目招标投标事项核准意见表.docx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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