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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光伏扶贫电站电网并网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煤炭电力处 作者:煤炭电力处 点击量:57,843 时间:2018-12-24 15:40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关于做好光伏扶贫电站电网并网有关工作的通知

陕发改煤电[2018]1328号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扶贫办,韩城市发展改革委、扶贫办,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扶贫办,西咸新区改革创新发展局、扶贫办,神木市、府谷县发展改革局、扶贫办,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陕西省地方电力公司:

        建设光伏扶贫电站是国家对建档立卡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重要扶持手段之一,其正常运营是确保贫困村集体和贫困户获得收益,保障光伏扶贫项目效果的前提。为做好光伏扶贫电站电网接入,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尽快完成已建成电站电网接网。请各市发改委按照国家下达计划,尽快组织各县摸清接入工程建设滞后于电站工程的名单,于11月15日前报省电力公司和省地方电力公司,并抄送省发展改革委和省扶贫办。两电力企业要逐项目制定接入工程建设计划,加快安排接网施工,确保12月底前全部并网投运。接入工程建设计划于11月30日前报省发改委。

对未纳入国家计划已经建成的光伏扶贫电站项目,请各市扶贫办组织各县进行确认,确实为扶贫项目的,需向群众说明在列入国家计划前的利益分配方案,取得群众同意后报省扶贫办。省扶贫办审核后下发省电力公司和省地方电力公司,两电力企业应在收到文件后两个月内完成电网接入。接入工程建设计划请及时报省发改委煤电处。

         二、做好光伏扶贫电站建设与接入电网工程建设的衔接。各市县发展改革、扶贫等部门在制定光伏扶贫计划时,要吸收供电企业参加,依据电网实际合理确定电站类型、规模、站址。

         国家建设规模后下达后,各市发展改革、扶贫部门要组织各县和供电企业对接建设计划,供电企业要尽快做好接网工程批复,并做好物资、器材的施工准备。建设规模下达3个月之内,电网企业须出具电网接入批复。各县光伏扶贫项目开工后,要及时告知当地供电企业,供电企业要根据电网工程建设特点,及时施工,确保同步投运。

        三、并网工程资金落实。接入并网工程可由省级电网企业利用自筹资金解决,亦可列入年度农网改造升级工程计划。

        四、加强工程建设调度。各市发改委和两电力企业要建立光伏扶贫项目接入工程建设台帐,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加强未完工程建设的协调调度,并于每季度首月5号前将上季度建成项目和本季拟建设的项目省发改委、省扶贫办。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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