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韩城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西咸新区改革创新发展局,神木市、府谷县发展改革科技局:
为落实《全省油气长输管道和电力设施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陕安委〔2020〕8号附件16),按照省安委会《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信息报送和“一报表三清单”制度的通知》(陕安委〔2020〕12号,见附件6)要求,现就油气长输管道和电力设施保护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信息报送和“一报表三清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信息报送工作。认真落实《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信息报送制度》要求,油气长输管道和电力设施保护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日常工作动态每周二上午9:00前通过“陕西两个保护信息群”报送(联系电话:029-63913615),筛选后在我局网站“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栏报道;季度总结于每年9月10日、3月10日、6月10日前报送,年度总结12月10日前报送。地市油气长输管道和电力设施保护职责分属不同部门的,分别报送(下同)。
二、及时报送“一报表三清单”。认真落实《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统计表和重点工作台账、问题隐患、制度措施清单制度》要求,建立油气长输管道和电力设施保护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统计表(见附件1)、重点工作台账(见附件2)、问题隐患清单(见附件3)和措施清单(见附件4),于每月20日前报送(电话:63913609 传真:63913615 电子邮箱:918505181@qq.com)。
三、认真做好排查阶段工作。地市“两个保护”部门在认真开展排查的同时,要及时汇总辖区油气管道运营企业和电力企业排查情况,按“一报表三清单”要求报送。
请各单位确定一名油气长输管道和电力设施保护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联系人,填写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5),于8月21日前反馈省能源局安监处(联系电话:63913615(带传真) 电子邮箱:2878825930@qq.com)。
附件:1.油气长输管道和电力设施保护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统计表
2.油气长输管道和电力设施保护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工作台账
3.油气长输管道和电力设施保护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问题隐患清单
4.油气长输管道和电力设施保护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措施清单
5.“一表三清单”联系人信息表
6.省安委会《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信息报送和“一报表三清单”制度的通知》(陕安委〔2020〕12号)
陕西省能源局
2020年8月12日